儘管澳洲法律明確承認事實婚姻在遺產繼承上的權利,並賦予其與合法婚姻相似的地位,但在伴侶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,您需要有充分的準備和專業的法律支持來證明關係並爭取權益。
(繼續閱讀:7個因素決定您的同居關係是否事實婚姻)
逝者沒有留下有效遺囑(無遺囑死亡):
原則上,您作為事實伴侶,在澳洲的大多數州和領地(包括維州),與合法配偶享有相同的法定繼承權。這意味著您有權根據各州的《無遺囑繼承法》(Intestacy Rules)獲得一定份額的遺產。
潛在挑戰: 逝者的家人很可能會自行向法院申請遺產管理授權書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來處理遺產,且在申請中可能不會提及您的事實伴侶身分。您需要及時知曉並介入此程序,證明您的事實伴侶身份,並申請遺產管理權或主張您的繼承份額。 (繼續閱讀:如果沒有遺囑,資產誰來繼承?)
請務必注意:對於介入遺產管理授權書申請或挑戰其有效性,雖然沒有明確的固定截止日期,但越早行動越好。任何不合理的拖延都可能對您的案件造成不利影響,因為遺產可能已被分配或耗盡。
逝者留有遺囑,但遺囑中沒有提及您,或分配不足而無法滿足您的合理需求:
即使有遺囑,如果遺囑沒有包含您,或者遺囑中分配給您的份額不足以滿足您的合理需求和生活保障,您依然有權以遺囑人家庭供養(Testator’s family maintenance)為依據向法院提出索賠,要求獲得遺囑中未充分提供或被排除的遺產份額。
潛在挑戰: 在這種情況下,您需要向法院證明您是已故伴侶的事實伴侶,並且遺囑未能為您提供足夠的經濟支持和生活保障。法院在裁定此類案件時,會全面考慮多種因素,包括您的財務需求、已故伴侶對您的道德責任、您們關係的性質和時長、您的財務狀況、其他受益人的需求、以及遺產總額等。逝者的家人(通常是遺囑受益人)很可能會反對您的索賠,這會引發複雜的訴訟過程。
請務必注意:在維州,提出家庭贍養申請(a testator’s family maintenance claim)的法定時間限制是自遺產授予書(Grant of Probate)或遺產管理授權書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發出之日起的六(6)個月內。 除非有非常充分的理由,否則錯過此期限將可能永久失去索賠權利。
面對這個情況,最佳的應對策略是什麼?
- 緊急聯繫專業的家庭法和遺產律師: 這是最關鍵的第一步。律師會立即評估您的情況,並指導您有系統地收集和整理所有能證明事實婚姻關係的證據。
- 聘用律師將作為您的法律代表:您的律師團隊依法與逝者家人、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進行專業的溝通,並代表您向法庭提出申請或進行訴訟。在此過程中,我們將全力協助您:證明事實婚姻關係的存在;挑戰遺囑的有效性;以及爭取您應得的遺產份額,以全面維護您的合法權益。
資料來源: https://www.legalaid.vic.gov.au/challenging-will#testator%E2%80%99s-family-maintenan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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