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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商舖前的三個注意事項

當你找到心儀的店舖時,你可能會急於簽署租賃協議來避免被人捷足先登。然而,一旦業主接受了你的租舖要求,你就不能改變主意。最後你面對的不僅僅是失去押金,你也可能被迫接受租賃條款。

因此,在正式租賃商舖前,你需要注意以下三個重要事項:

  1. 與市政機構諮詢,以獲得規劃和牌照批准:

    通常情況下,租賃商舖時需要獲得規劃和牌照的批准。雖然房地產經紀人可能告訴你不會出現問題,但他們實際上無權對規劃問題做出決定。

    如果你租下物業,但市政機構拒绝發牌,這會對你的業務造成嚴重的影響。

  2. 確保所有口頭承諾都寫入合同條款中:

    在租賃協議的談判過程中,業主和房地產經紀人可能會口頭答應你各種條件,例如裝修期限。

    為了保障你的利益,你應該確保這些條款寫入租賃協議中。

  3. 謹慎處理個人擔保責任:

    房地產經紀人經常要求公司董事以個人名義對租賃協議提供擔保。這意味著如果公司未能支付租金或破產,租金責任將轉移到個人董事身上。

    因此,你在這方面要特別謹慎。

如果您對在澳洲租賃商業物業有任何問題,請立即聯繫我們。我們的商業租約律師非常樂意回答您的任何相關法律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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