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訴訟過程當中,法庭往往會要求控辯雙方在審訊過程當中,展開和解會議,爲什麽法庭要這樣做?
既然和解是審訊過程一部分,先和解後再對簿公堂是否一個更好解決糾紛的途徑?而在和解過程當中,當事人應該抱著什麽心情面對? 宋慶勤請來迦南律師事務所盧尚斌律師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。
民事訴訟過程當中,法庭往往會要求控辯雙方在審訊過程當中,展開和解會議,爲什麽法庭要這樣做?
既然和解是審訊過程一部分,先和解後再對簿公堂是否一個更好解決糾紛的途徑?而在和解過程當中,當事人應該抱著什麽心情面對? 宋慶勤請來迦南律師事務所盧尚斌律師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