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般情況下,如果雇主想要與僱員終止僱傭合同的話,雇主必須給該僱員書面通知,而這份通知必須寫明該僱員在職最後一天的日期。
雇主隨後可以通過以下的方式給僱員通知:將書面通知親自送給僱員: 透過電子郵件方式發書面通知給僱員;或透過郵寄方式送到僱員最後所知的住址。
可是,如果該僱員在工作方面犯下嚴重的違規行為(嚴重違規行為的定義視乎情況而定)而被解僱的話,雇主是不需要提供解僱通知的。可是,雇主仍然需要給予該僱員應有且還沒支付的福利,例如薪金及年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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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fairwork.gov.au/ending-employment/notice-and-final-pay/who-doesn%E2%80%99t-get-noti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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