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商舖租約起租期間,業主必須確保商舖的設備完善,在必要時提供維修,好讓租客能經營生意。
可是,在這兩個情況下,業主並不需要安排維修損毀,租客應自行承擔:
- 設備損毀基於租客不妥善使用相關設備;或
- 租客被要求在租約滿期時搬遷有關設備。
無論你是租客,還是業主,如果您遇到任何商業租約的糾紛,請馬上聯繫迦南律師事務所。我們非常樂意為你解答有關商業租務上的法律問題,並向你提供專業高效的策略以保障你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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